行政相驗
發布日期:2024/04/12
申辦【行政相驗暨開立死亡證明書】服務流程
★行政相驗申請須知:
1、僅受理因病自然死亡,並請檢附醫院相關疾病診斷證明、病歷摘要。
2、非病故者,如車禍、自殺、他殺、中毒、其他意外死亡、不明原因等,請逕向當地警
察機關報案,由檢察官與法醫司法相驗。
3、死亡地點在醫院者,由醫院開立死亡證明書。
4、行政相驗應由家屬出面申請,無家屬者由機構負責人或里長出面申請。
★應備證件及手續:
1.死亡者身分證正本。
2.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。
3.醫院開立的【疾病診斷證明】、【病歷摘要】。
4.填寫行政相驗申請書。
5.行政相驗完畢後,申請人辦理掛號手續,並由醫師開立【死亡證明書】,依據家屬
所需份數複印之,並蓋上大印。
★依據行政相驗業務之醫療機構掛號費及證明書等收費標準(交通方式另酌於收費)。
★如遇例假日、夜間或本所醫師因公無法前往,可電話洽詢以下機構:
診所名稱 |
醫師姓名 |
地址 |
電話 |
服務時段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十全外婦產科診 所 |
簡繁勝 |
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413號 |
2943-4687 0912- 027665 |
06:00-10:00 18:00-24:00或電話事先洽詢 |
仁民診所 |
倪小雲 |
新北市板橋區陽明街75號 |
0932-195630 0920-190274 |
星期一至星期日24hrs(請電話洽詢) |
康橋自然診所 |
吳茂仁 |
台北市文山區政大二街51-1號 |
0932-195630 0920-190274 |
星期一至星期日24hrs(請電話洽詢) |
附件1 :
新北市深坑區衛生所行政相驗申請書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