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新北市校園內外全面禁止吸菸及使用電子煙 實現健康清新的「無菸校園」

國內尚未有合法電子煙產品,但市售氾濫。新北市除率先全國制定「新北市菸品及電子煙管理自治條例」不得於高中職以下校園內使用電子煙外,副市長侯友宜24日宣告,91日起,全市336所高中職以下校門口、家長接送區及周邊人行道全面禁菸,由內至外為40萬莘莘學子營造「無菸校園」的學習環境。

 

侯友宜說,電子煙品除了含尼古丁須受到藥事法規範外;不含尼古丁卻宣稱具有幫助戒菸等療效,同樣違反藥事法;還有菸害防制法規範不得製造、輸入或販售類似菸品形狀的糖果、點心、玩具;以及作為掩護吸食毒品的電子煙產品。由於衛生福利部尚未收到廠商申請電子煙產品許可證,因此,國內所有電子煙產品、公司、製造商或進口商都屬違法。

 

但在消費端方面,因電子煙不屬於菸害防制法所定義的「菸品」,以致學校對查獲學生持有或使用電子煙,大多只能當成違禁品沒收或以校規處置。

 

為弭補現行法令不足,新北市首創電子煙立法納管,以自治條例明定,校園內持有、使用電子煙,以及供應給未成年者訂定罰則,如消費者對於出示辨識年齡證件有拒絕、規避或妨礙的情形,涉及刑事者將移送司法機關辦理。草案已於816日市政會議通過,將送市議會三讀,最快明年上路。

 

除了校園內立法納管,侯友宜也宣告91日起,全市213所國小、62所國中及61所高中職校園周邊人行道、家長接送區及校門口全部禁菸,讓學校內外成為真正的「無菸校園」,公告後將增加巡查志工,提醒行經的民眾遵守,違者依法處新臺幣2,000元到1萬元罰鍰。

 

資料詳洽:衛生局健康管理科科長 林惠萍  電話:(02)22577155分機 1611

 

 

【電子煙小百科】

 

    ◎測試發現,電子煙溶液包括已知的致癌物及有毒化學物(如甲醛、乙醛);此外,在霧化過程中可能產生有毒金屬奈米粒子等。

 

    ◎電子煙可導致使用者對其中一些物質成癮,可能誘發罹患精神疾病。對於兒童、青少年、孕婦、物質濫用者、嚴重精神疾病病人,更可能造成損害。

 

    電子煙存放的環境、周圍的溫濕度、充電的環境、使用者不當使用,載具之安全性,都有可能具有潛在的危險,如酌傷、電池爆炸、失明等。

 

    ◎電子煙液態尼古丁有多種鮮豔的顏色和味道 (如棉花糖、巧克力、水果、香草等),煙油包裝、名稱、香味等設計,皆採用青少年偏愛的風格,吸引兒童與青少年嘗試。對於學齡前幼童而言,更有可能會被誤認為一般的糖果零食,導致誤食中毒。

 

    ◎電子煙以青少年為行銷對象,而青少年比成年人更易受廣告與影片的影響,可能成為青少年吸菸新的入門物質。

 

    電子煙具有當成毒品吸食器之功用,如做為大麻等毒品的吸食器,國內於2014年有民眾在網路上購買電子煙,竟含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 ,吸食除遭受毒害外,並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 

    ◎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與臺大公共衛生學院合作「103年全國物質使用調查」結果,我國103年電子煙使用盛行率2.2%。另,國民健康署103年調查,我國18歲以上曾吸食電子煙的比率1.5%,而國中生和高中職生電子煙使用率分別為2.0%2.1%104年則大幅增加至2.6%4.1%

 

資料來源︰衛生福利部



資料來源:點此開啟